論台灣司法透明度與制度問題

論台灣司法透明度與制度問題

台灣的司法長期以來被批評公信力不足,原因常見於辦案過程中透明度不夠、起訴與判決標準混亂,以及政治因素介入導致選擇性執法。近期爆發的京華城與民眾黨政治獻金案,所引起的「羈押與交保反覆」及「檢調屢次抗告」等一連串震盪,正好呼應這些司法爭議。

事件中,包括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以及前市府官員等多位被告,多次經歷交保、抗告、再次交保、再度撤銷等過程,最終又改為羈押禁見。這種「一波三折」的司法程式不僅讓外界看得眼花撩亂,也使「司法是否有政治力介入」的質疑更加擴大。

以下簡要回顧案件發展脈絡:

  • 12/26 起訴、深夜交保:檢方對柯文哲等 11 人提起公訴後,合議庭於隔日凌晨裁定部分被告交保 3000 萬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;然而檢方認為「被告有勾串或逃亡之虞」不服此裁定,決定提出抗告。
  • 12/29、12/30 反覆交保、羈押攻防:高院裁定撤銷原交保裁定並發回更裁,北院合議庭再次開庭後,決定調高保釋金額為 7000 萬並要求配戴電子腳鐐。然而檢方仍再度抗告,認為上述條件不足以防範被告勾串、湮滅證據。
  • 1/1~1/2 高院、北院再度交鋒:高院於元旦撤銷交保並發回北院,合議庭 2 日晚間最終裁定包括柯文哲在內的四名被告一律羈押禁見,理由是「案情重大、涉嫌貪污、恐勾串證人」,並且考量最輕本刑 5 年以上者確有逃亡及滅證疑慮。
  • 1/3 陸續提出抗告、家屬送物資:被告陸續透過律師團提起抗告;柯文哲的妻子親自前往看守所送上保暖衣物及書籍。案件仍在程序中,但社會輿論已對其背後的司法操作與政治力量多所揣測。

若單純從法條面,羈押的確是為了防止被告脫逃或勾串證人;然而,若整體偵查與交保流程不夠公開透明,且多次在高院與地院間「來回跳票」,也容易使外界懷疑「究竟是確有其必要,還是政治力介入造成的雙重標準?」這些質疑點,也正體現了本文以下幾個面向對台灣司法的批評。

一、起訴標準與證據鏈薄弱

根據上述案情與更多類似案例,常見檢方先行塑造「被告有罪」的社會印象,但後續在法庭審理時,卻發現許多關鍵證據尚未確實掌握、金流或證人證詞存有斷層。像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中,檢方幾度提出「勾串或湮滅證據」的理由要求羈押,但能否真有足夠證據支撐,仍待法院進一步審查。如果判決結果最終與檢方起訴立場不一致,不僅消耗司法資源,更讓社會輿論懷疑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。

台灣這種「起訴先行、證據薄弱、再用輿論壓迫」的模式,導致有些重大案件最終以無罪結案,或判決與初期說法大相逕庭,讓司法公正大打折扣。

二、政治力介入與雙重標準

台灣貪污罪起訴定罪率約七成(官方資料),但牽涉特定黨派或政治敏感身分時,卻常被質疑檢調「特別積極」或「選擇性辦案」。若對照日本高達 99.9% 的貪污案定罪率,台灣的效率和最終結果顯得差強人意。以京華城案為例,從最初起訴到羈押、交保金額的反覆變動,都引起外界對「是否存在政治操作」「是否有人刻意打擊特定政治人物」的疑惑。

三、偵查不公開與「勾串」的濫用

勾串罪證是檢方要求羈押常見的主張,但大法官解釋也曾強調,必須有被告涉及「滅口」「銷毀公文書」或「偽造文書」等具體犯罪行為,才能構成羈押事由;若僅憑「有可能互通訊息」就無限擴張「勾串風險」,極易犧牲被告尚未定罪前的防禦權。

此外,偵查不公開原意在保障所有當事人之權益與「武器平等」原則,但實際操作中,若檢方利用資訊不對等,使被告無從預做準備或尋求有利證據,也更容易造成「未審先押」或「被告先行背上有罪標籤」的情況。此種不透明的偵查模式,明顯衝擊司法公信力。

武器平等原則(Equality of Arms)

「武器不平等」這個術語源自司法公正理念中的「武器平等原則」(Equality of Arms),該原則要求控辯雙方在法律程序中應擁有相同的準備和辯護機會,避免因資源不均而導致不公平的審判。」

在台灣司法實務中,檢方通常擁有更強大的調查資源,包括傳喚證人、調查證據、取得偵查資料等權力,而辯方往往因資訊不對稱而處於劣勢。例如,檢方可在偵查期間掌握所有案情細節,但辯方卻無法完整獲取相關證據,甚至難以在羈押期間與當事人充分討論與準備辯護策略。因此,當被告無法有效應對檢方指控時,便容易出現「未審先押」的情況,進一步削弱司法的公平性。

在「京華城案」中,檢方多次以「勾串共犯及證人」為由申請羈押,並掌握大量調查證據,但辯方在面對羈押決定時,常被限制時間與接觸資訊的權利,這就是典型的「武器不平等」現象。這種不對等若無法改善,便會讓人質疑司法是否偏袒一方,失去應有的中立與正義。)

四、法官與檢察官的角色混淆

雖然台灣司法制度已將檢方與法官在法庭位置上做出形式區隔,但實務中,法官往往過度採信檢方提供的證據或意見,或在考量羈押要件時,過度放大「勾串」的可能性,而忽略被告基本的辯護權。像這次案件裡,多次交保、再被撤銷,最後甚至全數羈押,雖然可能基於法律規定,但也讓外界質疑法官是否真的保持中立,或更傾向站在檢方立場「寧可錯抓、不願放過」。

五、輿論審判取代司法審判

無論是柯文哲等政治人物所面臨的貪污指控,或其他熱門案件,往往都會被各陣營高分貝炒作。這類輿論壓力使得司法機關在證據尚未充足的情況下,也可能基於「政治正確」或「民意洩憤」心理,做出匆促起訴或羈押等激烈處置。若最後結果與民眾預期不符,司法又會背上「官官相護」的罵名,連帶衝擊司法威信。

六、結果:司法公信力低落

從這次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「反覆交保、再羈押」的程式流程中,可以看到:

  1. 辦案流程不透明:為何同一案件反覆在不同審級間來回攻防,檢方與法院的具體考量未對外充分說明。
  2. 檢方濫訴或證據不足:案件偵辦時間拉長,關鍵證據並未一次呈現,卻先給予重大羈押處分,將來若證據不充分必然再度引發爭議。
  3. 羈押決定過度或過於寬鬆的雙標:保釋金數度翻倍、電子腳鐐、不斷改變的限制條件,讓外界更加質疑是否存在政治或輿論壓力。
  4. 政治力或輿論乾預:面對強力政治人物,司法是否「格外積極」,又或是否用不同尺度辦案,值得深思。

當檢方與法院違背「法官中立」「武器平等」「無罪推定」等原則,司法即可能淪為政治攻防工具。真正有罪者反而有機會利用程式破綻脫罪,而清白者卻可能在漫長羈押過程中飽受折磨、名譽盡毀。

結語

台灣司法之所以被認為「很有問題」,並非所有司法官都不具專業或道德,而是「制度」與「辦案文化」積弊難返。像此次柯文哲等人被起訴羈押的案件,只是冰山一角。要重建司法公信力,必須:

  1. 落實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:避免輿論先行給被告貼上「有罪」標籤。
  2. 嚴格區分法官、檢方角色:法官應謹守中立,不被輿論或政治力帶著走。
  3. 重視證據鏈的完整與嚴謹:檢方不宜「起訴先行」,應有充分的事證基礎。
  4. 確保司法免於政治力乾預:涉政治人物案件同樣要保持同等標準,不能雙標。

唯有如此,台灣才能真正走向一個兼顧人權與實體正義的司法體系。否則每逢政治敏感度極高的貪污案或重大案件時,「政治介入或雙重標準」的批評只會反覆上演,成為社會不穩定的來源,也進一步消磨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感。

延伸閱讀

  1. 檢察官的權力有多大?
  2. 這樣的證據北檢能起訴!!!真是太硬ㄠ了
  3. 謝長廷 - 任何人把柯文哲的起訢文件讀了後,相信一定對政商的複雜關係印象深刻,而心生反感,但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,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...
  4. 柯文哲案北檢二度抗告成功 楊照提2事令人心寒
  5. 網友實在太有才了!!! 柯文哲起訴書全文

請辭黨主席全文如下:

各位網路上的朋友,  

在 2025 年的第一天,先祝大家新年快樂!  

今天想藉此機會,講一些鼓勵的話,期盼在新的一年裡,我們繼續努力,讓台灣變得更好。  

今天的會議是臨時中央委員會,與會的有我們台灣民眾黨的中央委員,還有應變小組的成員。大家我都很熟悉,但這個會議室對我來說卻有點陌生,因為這是我們新中央黨部的大會議室。在去年 10 月搬遷時,由於我人在土城,整個搬家過程我沒能參與。因此,我非常感謝秘書長周宜秀,她不辭辛勞地奔走,順利完成搬遷工作。  

剛才我看了一下新環境,比起舊黨部,這裡設備完善、寬敞且明亮。再次感謝周秘書長這段時間的努力。  

自 2014 年踏入政壇至今,已經整整十年了。這十年來,我彷彿處於快轉的影帶裡,總是在處理眼前的問題,很少有機會坐下來反省人生、思考長遠的事情。因此,許多細節被忽略了。我總認為只要努力、認真,就能做出好成績。  

作為醫生時,我從未懷疑過病人會騙我,病人也不會懷疑醫生會害他。所以,我始終抱持善念、盡力而為地面對這個世界。然而,這次的挫折,讓我有機會停下來重新檢視過去的點滴。我依然堅持我的信念:不因短期利益犧牲長期利益、不因少數人的利益犧牲多數人的利益,也不會為了政黨利益而忽略國家利益。我相信執政需基於「民意、專業、價值」。  

我們秉持科學精神與普世價值:民主、自由、多元、開放、法治、人權、關懷弱勢、永續經營。這些,都是我始終相信的核心理念。  

十年前的愛滋器官移植事件,有人問我:「如果重來一次,你會不會等到系統更完備才上線?」我回答:「不會。」因為在問題發生前,已有 5000 多人受惠於這套系統,獲得了新生。這次事件提醒我,無論面臨多大風波,都不該因小錯誤而退縮。  

我始終相信,公務員不會故意違法,他們只是按規範辦事。我擔心這次事件會讓公務員更不敢作為。  

今天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,主要是向大家宣布:我決定請辭黨主席。我不希望冗長的司法程序模糊焦點、干擾台灣民眾黨的發展。民眾黨是台灣重要的政治力量,我不能因個人因素拖累整個黨,更不能影響台灣的民主政治。  

我已正式向中央委員會請辭,非常感謝委員們理解並推舉了代理黨主席。我們將盡快完成主席補選。今年是民眾黨選舉年,2 月 1 日新的中央委員會將上任,我希望黨主席選舉結果能在這時間點前後底定,讓新主席帶領民眾黨繼續前進。  

十年前,我離開台大醫院,投入一場改變政治文化的社會運動。十年後,民眾黨已成為立法院的關鍵力量。台灣的民主進程,絕不能因任何個人因素而受阻。  

這次我推薦黃國昌代理黨主席,他的政治經驗與能力大家有目共睹。我相信他能勝任這項重任。當然,正式的黨主席選舉,任何人都可以參選、爭取黨員的支持,這是民主機制的體現。  

最後,我要重申,即便辭去黨主席一職,我仍然是民眾黨的終身黨員、終身志工,也是國家治理學院的重要教員。有媒體提到「退黨潮」,我懇請大家繼續支持民眾黨。特別是支持柯文哲的人,更要支持民眾黨。  

交保當天,我在接受十幾次提訊後,從早上 8 點被問到晚上 8 點,那種身心煎熬,讓我前所未有地疲憊。在被送回土城看守所的雨夜,我看到有人在馬路邊舉牌,那句「只要阿伯不放棄,我們就不會放棄」深深感動了我。其實,這句話有時候是相反的:「只要你們不放棄,阿伯就不會放棄。」  

在看守所裡,許多年輕人對我喊「阿伯加油」,或以手勢鼓勵我。雖然他們不能出聲,但那份支持,給了我力量,讓我度過最困難的時光。  

我也感謝上天給我機會停下來、讀書、檢討自己。我深知,我從未做過貪污或圖利的違法之事,但我們的確有需要檢討和改進的地方。  

最重要的是,我沒有因此心生仇恨,而是以善念和信心撐過來了。我相信,正面的力量才能讓台灣變得更好。  

請大家與我一樣,心存善念、盡力而為。我沒有放棄,也懇請大家不要放棄,繼續支持民眾黨。  

最後,再次祝福大家新年快樂,新的一年,繼續努力!  

謝謝大家!